有的时候,幸福很简单。就是夜深人静的半夜雨天,有人陪你出去吃通宵火锅。每次当我想好好照相的时候我都会不带手机。我发现自己就是个丢三落四的人。大家看到我穿的那条玫红色的铅笔裤没,我很喜欢。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颜色穿在身上还是很好看的。原来,万事都须尝试方可下定论。